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,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: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,应抓小抓早,防微杜渐,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,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。2019年6月27日,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“三号检察建议”,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,强化源头治理,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。面对快速增长的金融纠纷案件,2022年3月,玉州区法院将名山法庭打造为该院涉金融案件审判专业法庭,负责审理辖区涉金融纠纷案。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,该庭结合金融案件特点,探索开展“要素式”审判,归纳总结出类案要素,形成要素表格,预先发放给各金融机构,指导金融机构提交“要素式”起诉状。通过“要素式”审判,玉州区法院实现了金融审判工作的批量立案、批量庭审、批量出具法律文书等。详情